1、持有相关鉴定委托书。
2、委托书应包含如下内容:
①案情简介
②鉴定要求:如对鉴定有特殊要求的,须写明其特殊要求。
③附送材料:应简单列明所附送材料的名称及数量。
3、委托司法鉴定应提供详细的、全面的司法鉴定工作所需的客体(样本和检材),如法医临床鉴定需提供病历、摄片等检验材料,文痕鉴定需提供检材和样本。
4、委托司法鉴定应及时交纳鉴定费。
5、一般案件应在30个工作日完成,特殊案件在30-60个工作日内完成,疑难案件另行商定或延长鉴定时限。鉴定时限自案件受理之日起算,如需补充材料,鉴定时限中止。